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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规模化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水污染的治理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4-09-11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应按照“源头削减、清洁生产、资源化综合利用,防止二次污染”要求,推广生物发酵床、“畜沼菜”、“畜沼果”等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实用技术。

根据养殖种类、养殖规模、自然环境条件以及排水去向等因素可选取以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艺技术模式。

种养结合模式:主要有“猪—沼—果”、“猪—沼—菜”等。建立与种植业紧密结合的畜牧业生态经济体系。将沼气和有机肥系统与养猪、种果树、种菜结合。

养养结合模式:主要有“猪—沼—鱼”共养等模式。

养种养结合模式:主要有“养—养—种”模式,利用猪粪尿及沼液养鱼等,水面种植水生植物;“养—种—养”模式,主要为猪粮结合,用猪粪尿种植粮食作物,利用粮食发展养殖业;还有“养猪—种桑—养蚕—养鱼”、“养猪—种草—养鱼”、“养猪—猪食用菌—菌糠养畜”、“养猪—种草—养畜”、“猪—沼—草—鱼”等。

治理的基本工艺流程是: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沼气池(或厌氧反应器)→(生化池)→氧化塘→人工湿地→农田灌溉或达标排放。

① 雨污分流:将雨水与排泄物、冲洗圈舍的排放管(沟)道分开,各行其道。雨水通过沟渠直接排放到自然溪沟,进入河流。粪尿及冲洗液经粪沟或专用管道输入治污系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② 干湿分离:每栋圈舍设排粪沟,出口设栅栏过滤。干粪在圈舍内或排粪沟收取,经排粪通道送至干粪处理池。干粪池上能遮雨,池内不渗漏;干粪处理池每个养殖场不少于2个,交替使用;每个干粪池的容量不得少于1个月的干粪储存量。干粪进入池内,在微生物的作用下通过1个月以上的发酵处理,使其疏松并杀死其中的病原微生物,作为有机肥使用。

③ 沼气厌氧处理:沼气池的容量要与规模养殖相适应,一般每百头猪存栏量不得少于20立方米,养殖废水进入沼气池,经15天的流转,在厌氧条件下经微生物降解,转化为甲烷、二氧化碳等,并杀灭污水中的病原微生物。
    
④ 二级生化处理:生化池内的容量不得低于沼气池的容量。生化池内装入活性载休填充材料,其作用是通过水解、发酵对有机物进行分解,把有机物分解为简单的无机物,经生化池处理后的污水排入氧化塘。

⑤氧化塘处理:污水在氧化塘内进一步得到净化处理,经氧化后的污水进入人工湿地。